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市开发区经发局:
根据省经信厅《关于宣传推广应用省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手机端“皖企服务云”APP的通知》(皖经信企发函〔2020〕734号)文件要求,加强“皖企服务云”APP的宣传推广应用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单位在其网站上对“皖企服务云”APP进行大力宣传,并通过播放宣传片、制作宣传展板、发放宣传卡片(宣传资料见附件2)等形式在各类企业参加的会议上进行推广,有效扩大“皖企服务云”APP宣传面。到2021年底,各市、直管县实现所属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、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入驻企业全部安装“皖企服务云”APP并完成企业认证(安装及企业认证方法见附件3)。
二、请各单位组织所属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深入园区、企业开展“皖企服务云”APP宣传工作,按照自愿原则邀请企业安装“皖企服务云”APP,并做到每个企业的董事长、总经理、业务部门主管等3人及以上人员安装APP且完成企业认证。
三、省经信厅将从2021年1月份起按月对“皖企服务云”APP宣传推广应用工作进行调度,并将企业注册应用“皖企服务云”APP工作列入2021年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任务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“皖企服务云”APP宣传推广应用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调度,于12月31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(见附件4)电子文件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。
联系人:崔悦,联系电话:3022749,电子邮箱:yuecui0626@foxmail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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