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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拟退出铸造产能公示(第五批)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2-08-29 11:05 信息来源:市经信局 访问次数: 字体大小:

宣城市拟退出铸造产能公示(第五批)

 

    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装〔2019〕44号)和《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)暂行》(皖经信装备函〔2021〕126号)要求,经企业申请和属地政府开展区域铸造整治工作后申请,并经市经信、发展改革、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审核后,现将3户企业拟退出铸造产能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。

公示期: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反馈。

通讯地址:安徽省宣城市状元南路33号宣城市经信局行业管理办公室(邮编:242000);联系电话:0563-2719207,邮箱:1753127682@qq.com。

 

 

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    

  2022年8月29日   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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