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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03244764/201712-00012 组配分类: 回应关切
发布机构: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: 综合政务 / 公民 / 其它
名称: 【主要负责人回应】省委、省政府调转促行动方案出台后,我市在工业经济方面制定了哪些政策措施? 文号:
发布日期: 2017-12-01
【主要负责人回应】省委、省政府调转促行动方案出台后,我市在工业经济方面制定了哪些政策措施?
发布时间:2017-12-01 00:00 来源:市经信委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林静:在省委、省政府出台调转促行动方案后,我市第一时间出台了调转促“485”行动方案,并制定了《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》,从传统产业智能化、高新化、信息化、绿色化、集聚化等17个方面推动企业技改升级。并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,对经过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,年度实际抵扣工业固定资产(机器设备)增值税对应的设备投资,受益财政给予设备投资5%的补助;对当年引进国际先进、国内领先的单台(套)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设备,受益财政补助设备价款的10%。对主产品属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鼓励类的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,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当年,对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费用(指实际支付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环境评价、用能评价、安全评价报告费用),受益财政给予50%的补助,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。实施“机器换人”,投资工业机器人(工业机器人自由度≥3)和3D打印的,受益财政按设备投资10%给予补助。对工业企业已经备案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(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),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500吨标准煤以上的,受益财政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50万元。对工业企业新认定国家级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(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)的,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奖励;对新认定国家级、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(智慧园区)的,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奖励。对工业企业年度信息化应用系统投入100万元以上和软件投入20万元以上的,受益财政按实际信息化应用系统或者软件投资的8%给予补助。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新增的地方财力所得部分,受益财政给予全额奖励。